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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張榮發清寒獎助學金

  • 申請條件簡述如下,詳如辦法(附件)
  • 本國籍學生
  • 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80 分以上
  • 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請於115101日前備妥申請資料繳交至生活事務組初審彙整,逾期恕不受理。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受理單位: 生活事務組
截止日期: 1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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