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張榮發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條件簡述如下,詳如辦法(附件)
本國籍學生
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80
分以上
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請於
115
年
10
月
1
日前備妥申請資料繳交至生活事務組初審彙整,逾期恕不受理。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受理單位:
生活事務組
截止日期:
115.10.01
申請辦法.pdf
申請書.pdf
學校清寒推薦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