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低收入戶學生辦理預借就貸生活費事宜(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
有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的同學,若有需要學校先代墊就學貸款生活費的需求(因為就學貸款申請、審查至撥款作業時程約需4個月),請填寫預借生活費申請書並檢附114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於114年3月10日前繳交至生活事務組。
ø申請書逾期不予受理,請務必於規定期限內申請,以免延後整體匯款時間。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有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的同學,若有需要學校先代墊就學貸款生活費的需求(因為就學貸款申請、審查至撥款作業時程約需4個月),請填寫預借生活費申請書並檢附114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於114年3月10日前繳交至生活事務組。
ø申請書逾期不予受理,請務必於規定期限內申請,以免延後整體匯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