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清宗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與條件
- 身分限制: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夜間部大一至大四學生(不含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推廣教育部、公費生)。
- 家境限制:限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致就學困難者。
- 成績門檻: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部分學校或簡章規定學業85分、操行80分以上)。
- 其他限制:未領受其他任何獎助學金者。
二、獎助金額與名額
- 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貳萬元。
- 名額:暫定25名(名額之增減得由董事會酌情決定)。
三、請於115年10月22日前備妥申請資料繳交至生活事務組初審彙整,逾期恕不受理。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受理單位:
生活事務組
截止日期:
11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