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清宗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與條件
身分限制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夜間部大一至大四學生(不含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推廣教育部、公費生)。
家境限制
:限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致就學困難者。
成績門檻
: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部分學校或簡章規定學業85分、操行80分以上)。
其他限制
:
未領受其他任何獎助學金者。
二、獎助金額與名額
獎助金額
:每名新臺幣貳萬元。
名額
:暫定25名(名額之增減得由董事會酌情決定)。
三、
請於
115
年
10
月
22
日前備妥申請資料繳交至生活事務組初審彙整,逾期恕不受理。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受理單位:
生活事務組
截止日期:
115.10.22
來函及申請書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