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獎學金(限籍臺北市文山區)
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詳附件一),獎學金得獎名額為50名,經審核通過者,每名學生可獲得新臺幣20,000元整。
申請學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須提出里(村)長出具之正式證明書。
(二)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為75分以上(本校成績單正本)。
(三)操行成績平均為80分(甲等)以上。
(四)設籍於台北市文山區滿一年(戶籍謄本正本)。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受理單位:
生活事務組
截止日期:
1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