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獎學金(限籍臺北市文山區)

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詳附件一),獎學金得獎名額為50名,經審核通過者,每名學生可獲得新臺幣20,000元整。

申請學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須提出里()長出具之正式證明書。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為75分以上(本校成績單正本)。

    ()操行成績平均為80(甲等)以上。

    ()設籍於台北市文山區滿一年(戶籍謄本正本)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受理單位: 生活事務組
截止日期: 1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