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 苗栗縣政府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實施計畫至115年11月30日止

一、設籍苗栗縣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並於1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證照者,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
二、相關表件及資訊可至苗栗縣政府社會處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苗栗縣政府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實施計畫及申請書,自行下載使用。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