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請資格審核結果已出爐,請注意E-mail通知繳交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至生活事務組
一、乙類(家庭年收入為120萬元至148萬元):申貸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人數至少一人者,利息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二、丙類(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申貸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人數為一人者,利息由借款學生負擔全額。
三、丁類(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申貸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人數為二人以上者,利息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四、請上述三類同學於114年11月5日(三)前將「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核定通知書兼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送至生活事務組。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