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黃土英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英士獎學金(大學及碩士生)
申請資格: (一) 家境清寒或過去一年內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致影響家庭經濟收入之學生(含 碩士班學生)。
(二) 前學年平均學業及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
(三) 申請前一學年未申獲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獎學金金額:每名 1 萬元。
申請檢具之證明文件: 1.申請書正本乙份。 2.在學證明乙份。 3.114 學年度上下學期正式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成績,碩一新生請 提供大四成績。(成績單需有班排名)
4.家境清寒證明正本(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乙 份 或非清寒但過去一年內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者,由學生提出書面說明,並經導師簽名證明。
五、申請期限:至 114 年 10 月 20 日(二)止。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受理單位:
生活事務組
截止日期:
1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