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培育獎助學金

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才培育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
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為培育理科、工科等相關領域優秀人才並獎勵優秀學生,特設立人才培育獎助學金申請辦法,針對碩/博士生,辦理本項獎學金。
二、獎學金分為獎助學金及到職獎金兩種,內容說明如下:
1.獎助學金:
(1)獎助名額:每年合計共10名,本公司得視申請狀況增減獎助名額。
(2)獎助生名稱:通過本公司審核且持續具備本辦法鎖定獎助資格之獲獎學生(以下簡稱旺矽獎助生)
(3)獎助金金額:詳如辦法。

(4)發放時間及給付方式:取得獎助學金資格後,次年一月底及七月底前各匯入一期獎助學金金額,至獎助生提供之個人銀行帳戶。
(5)獎助說明:採擇優錄取制,每名碩士生獎助期限最多為兩年(四學期),每名博士生獎助期限至多為三年(六學期)。
2.到職獎金:旺矽獎助生畢業後至本公司報到任職者,本公司加發到職獎金金額詳如辦法。
到職獎金發放時間:分別於通過試用期後次月及任職年資滿一年後之次月分兩次撥付,到職獎金併入撥付當月薪資中發放。。
三、申請條件
1.校系別:提出申請時就讀中正大學之理工科相關科系碩/博士班。
2.身分別:日間部碩士班/博士班一般生(不包含任何在職形式進修者)
3.成績:
(1)歷年學業平均成績為等級制:A(含)以上。
(2)歷年操行平均成績為等級制:A(含)以上且自入學後至申請日前均未受過處分者。
四、申請期間:
1.自公告日起至9月30日止,於申請時間內(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連同其它備審資料郵寄至本公司人力資源部,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55號。(註明人才培育獎學金申請)。

詳請見公告之附件及相關資料

單位: 學務處生活事務組
受理單位: 自行申請
截止日期: 115.9.30